关于评选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和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各有关高校团委: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紧紧围绕“建设小康湖南,实现富民强省”总体目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团省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曾被市级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条件是:政治方向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落实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高尚;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绩显著;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所在团委或本人曾荣获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团委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筛选,认真推荐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名额分配及推荐表见附件)。推荐的人选应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要注重推荐工人、农民中的优秀青年团员;要拓宽视野,广开渠道,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办学校、社区等团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团市(州)委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如作为推荐人选,须签署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推报优秀团员的人选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0年5月后出生),团干原则上不能申报优秀团员。
各地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推报人选名单、人选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张排版)和推荐表,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邓 绘、覃攀贵,联系电话:0731-4812256,传真:0731-4471010,电子邮箱:tswzzb2006@163.com。
附件:
1、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3、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08年1月13日
附件1: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
名 额 分 配 表
单 位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
总名额
工人
农民
长沙市
9
2
6
株洲市
8
4
湘潭市
7
1
衡阳市
3
5
邵阳市
岳阳市
常德市
郴州市
张家界市
益阳市
娄底市
怀化市
永州市
湘西自治州
省 直
高 校
合 计
120
60
注意:各地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要包含至少一名乡镇、街道、社区、非公
等基层团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干部。
附件2: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团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事
迹
简
介
获 奖
情 况
所在单位党 组 织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团委
团省委
附件3: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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